起而行綠能股份有限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公告
一、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民國113年7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發行新股新臺幣7,894,740元,分為7,894,740股,每股面額為1元,以每股新台幣19元溢價發行,股款總計新台幣150,000,060元。
二、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,除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%計789,474股由公司員工認購外,其餘90%計7,105,266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,每仟股得認購26.852191股;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部份,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。
三、代收增資股款銀行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分行。
四、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期限、認股基準日及認股繳款期間:
(1) 停止過戶期間:113年8月9日至113年8月13日。
(2)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:113年8月13日。
(3)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:113年8月15日至113年8月21日。
(認股繳款書將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以掛號寄奉,請憑本公司製發之認股繳款書辦理認購股款手續。)
(4) 特定人繳款期間:113年8月22日至113年8月28日。
(5) 現金增資基準日:113年8月29日,基準日如有異動,授權董事長訂定之。
(6)股票最後過戶日: 113年8月8日。
五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3年8月9日至113年8月13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,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,請於民國113年8月8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「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」(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),辦理過戶手續,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8月8日(最後過戶日)郵戳日期為憑。認股繳款書將以掛號寄奉,如有地址變更者,請在停止過戶日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變更。
六、本次現金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。
七、特此公告。